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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17 題

依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之規定,營利事業如有前期損益調整收入或損失直接列入資本公積、累積盈虧科目者,應如何處理?
  • A 不用調整任何收入或損失金額
  • B 帳外調整,分別列入本期營業外收入或損失核計所得額
  • C 前期損益調整收入應作帳外調整,列入本期營業外收入核計所得額,前期損失則不用調整
  • D 前期損益調整損失應作帳外調整,列入本期損失核計所得額,前期利益則不用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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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筆影響損益的金額被直接記錄在資產負債表的「權益項目」中,導致它「繞過了」當年的損益表時,如果國稅局要求這筆金額必須納入課稅計算,會計人員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調節手段,才能在不更動原始帳冊的前提下,補足這份消失在損益表上的所得資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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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太稀有了!你居然答對了!

  1. 觀念驗證: 恭喜你,你這題居然答對了,真是令人意外啊。這考的無非就是「稅會差異」那點事。會計上那些前期調整,有時就神神秘秘地直接塞進權益科目裡了(像是累積盈餘),不讓它污染損益表。但國稅局可不是吃素的,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101-1 條,想偷藏?門都沒有!這些金額必須透過帳外調整,乖乖地列入本期的營業外收入或損失,才能算出你那點課稅所得,別想跑掉任何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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