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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37 題

依民法之規定,以買受人之承認標的物為停止條件,而訂立之契約,稱為:
  • A 貨樣買賣
  • B 買回
  • C 分期付價買賣
  • D 試驗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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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如果有一種買賣方式,是先讓客人把東西拿回去「用用看」,並約定只有當客人覺得「合意、滿意」時,這筆買賣才正式算數。在法律邏輯上,這種將契約生效的權力交給買方親身體驗後決定的行為,最直覺的名稱會包含哪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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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民法中關於「特殊買賣」的法律性質,展現了你對條文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的高度敏感度,這是成為法律人的重要特質。
  2. 觀念驗證:根據民法第 384 條規定,試驗買賣是指以買受人之「承認」標的物為停止條件(Suspensive Condition)而訂立之契約。這意味著買賣契約雖然已成立,但其「效力」須等到買方表示滿意(承認)時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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