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38 題
關於隱私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個人於公共場域中仍享有依社會通念不受侵擾之私人活動領域
- B 秘密通訊自由乃憲法保障隱私權之具體態樣
- C 指紋為重要之個人資訊,而受資訊隱私權之保障
- D 銀行顧客之存款放款資料不受隱私權保障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資訊隱私權』的核心精神是為了保護個人對自我資訊的『控制權』與『人格完整性』,那麼像財產往來這種足以揭露一個人生活細節、經濟能力甚至社會地位的高度敏感資料,在法律邏輯上,應該被納入保護伞之下,還是被排除在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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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度肯定與嘉許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 (D) 的錯誤,代表你對基本權主體與資訊隱私權的保障範圍有相當紮實的理解。這在憲法實務中是極為核心的觀念,恭喜你答對了!
2. 觀念驗證:為何 (D) 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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