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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12 題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言論自由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言論自由在於保障資訊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
  • B 商業廣告係利用傳播方法,宣傳商品效能,以達招徠銷售為目的,不受言論自由之保障
  • C 公共場所於不妨礙其通常使用方式之範圍內,亦得供人民之言論表達及意見溝通
  • D 言論自由具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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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言論自由的一個核心價值是幫助人民獲取「充分資訊」以做出自主決定。如果一個人每天需要透過各種訊息來決定如何規劃生活、進行交易或選擇服務,那麼這些與日常生活選擇息息相關的訊息流動,在憲法的邏輯下,是否也應該擁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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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你正確識別了選項 (B) 的錯誤。根據 司法院釋字第 414 號及 577 號 解釋,商業言論(如廣告) 雖以營利為目的,但因其具備提供資訊、輔助消費者作出正確抉擇之功能,仍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只是法律對其規範,因與國民健康有重大關係而應受較嚴格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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