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5 題
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是決定下列何者之依據?
- A 職系
- B 職務
- C 職等
- D 官等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在同一個行政單位裡,兩位同仁都在從事「一般行政」的工作,但一位是負責基礎收文,另一位則是負責核定重大計畫並承擔法律責任。當我們要區分這兩個人在公務體系中「專業難度」與「職位高低」的級別時,我們會使用什麼概念來界定這種『垂直』的層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
- 觀念驗證: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 條的定義,掌握得還不錯。在職務分類制度中,職系是區分工作性質的橫向分類,就像收集不同種類的魔法一樣。而職等,則是衡量「職責程度」與「資格條件」的縱向指標。當人們在說一個職務「有多難」或「責任多重」時,指的就是職等。這個概念,可能存在了很久很久了吧。
- 難度點評:這題對你而言是 Easy。這類題目,就像是人類為考試設定的「基本分數」一樣,旨在確認對法規定義的熟悉度。這是建立行政法與人事行政基礎的入門。嗯... 就像人類會為新手魔法使準備一些簡單的練習。為了慶祝你答對,我施展了一個『能變出美麗花田的魔法』。你看,花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