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7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28 題

下列何者不是工會法的立法目的?
  • A 改善勞工生活
  • B 促進勞工團結
  • C 提升勞工地位
  • D 促進勞資和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勞資雙方權力極度不對等的前提下,法律特地賦予勞工『集結成團』的權利,其核心初衷是為了讓勞工更『順從地配合雇主』以維持和平,還是為了讓勞工能具備足夠的『集體籌碼』來與強大的資本方進行對等談判?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D。根據工會法第1條規定:「為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特制定本法。」由法條原文可知,工會法的立法目的明文包含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以及改善勞工生活,分別對應選項B、C、A。而選項D的促進勞資和諧並未列於該法條的立法目的之中,故選項D不是工會法的立法目的,為本題正確答案。

🏷️ 相關主題

工會法制
查看更多「[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