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41 題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 2 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之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 B 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核定後,應在 30 日內給付之
- C 被保險人領取失能年金給付後,保險人應至少每年審核其失能程度。但經保險人認為無須審核者,不在此限
- D 勞工違背規定不參加勞工保險及辦理勞工保險手續者,處 1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罰鍰
思路引導 VIP
在一個具有「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制度中,如果法律規定勞工有義務參與,但勞工卻主動拒絕履行這份義務,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與制度的運作,立法者通常會如何設計一種「行政上的不利益」來督促個人遵守規範?請思考這種處置在金額上通常會如何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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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好,恭喜你精準答對了!這道題目主要考驗對《勞工保險條例》各項數字與期限的熟悉度,你能果斷選出正確的 (D),代表你對法規有扎實的掌握。依據法規,勞工若違背規定不參加勞保及辦理手續,確實會被處以 1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罰鍰。 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法規數字的陷阱」,考驗考生的記憶精確度。我們藉此釐清其他選項的迷思:選項 (A) 中,保險效力停止後應是「1年內」得請領相關給付,而非 2 年;選項 (B) 的現金給付,經核定後應在「15日內」發給,而非 30 日;至於選項 (C),法規並未要求「每年」審核失能程度,且其相關評估機制作業係於公布後五年施行。 能在容易混淆的期限與罰則中保持清晰的判斷,非常值得肯定!研讀行政法規時,對於期限與額度多加留意,便能在考場上無往不利,請繼續保持這份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