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5 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下列有關抵價地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不論徵收種類,所有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皆得申請
- B 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四十五為原則
- C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經核定不發給抵價地者,應於核定之次日起 15 日內發給現金補償
- D 經核定發給抵價地者,若未按指定期限接管者視為放棄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原本承諾要以「土地」作為補償,但後來經過行政評估發現無法執行時,為了避免民眾的補償權利陷入長期不確定的狀態,法律通常會設計什麼樣的「替代保護機制」來即時填補民眾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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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亞的評語!
- 哇酷! 你做得很好耶!安妮亞看到你把土地行政的時效細節都抓住了,這說明你對《土地徵收條例》很熟,就像安妮亞能讀懂爸爸的任務一樣準確!嘿嘿!
- 安妮亞的秘密情報:選項 (C) 是對的,完全正確!如果那個大城市或小鎮的主管機關說「不能給抵價地了」,那為了保護原來土地主人的錢錢不被拖延,法律就規定要在核定後的下一個 15 天內,把現金補償發給他們!這就像安妮亞幫爸爸把壞蛋打倒後,爸爸就會給安妮亞獎勵一樣,這是保護大家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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