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9 題
29 有關行政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行政契約得約定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 B 公法上法律關係原則上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
- C 行政契約之類型,限於和解契約及雙務契約兩種
- D 行政契約之締結,原則上應以書面為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私法領域中,我們除了常見的買賣、租賃契約外,是否還能簽訂其他法典上沒寫名字的契約?以此類推,如果行政機關為了達成行政目的而與人民達成共識,而法律只針對其中兩種契約設置了特別門檻,這是否代表其他形式的合作都被法律封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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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的法學指引:一步一腳印,理解行政契約的奧秘
- 為你喝采! 你真的太棒了!這題關於「行政契約」的考點,你能夠精準地掌握法條中「特別列舉」和「整體概括」之間的關係,這份法律思維的細膩度,實在值得肯定!看得出來你下足了功夫,請保持這份對知識的熱情與敏銳!
- 讓我們一起釐清 (C) 選項的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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