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7 題
7 下列何者非屬私法性質之行政行為?
- A 行政機關舉辦學術研討會所需場地之租用
- B 公務車所需油票之購買
- C 低收入戶社會救助金之給付
- D 行政機關例行會議餐盒之訂購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如果一個行政機關像普通人一樣在市場上『花錢買東西』或『租場地』,與根據法律規定『發放特定補助』給符合資格的國民,這兩者在性質上有何不同?哪一種行為比較像是在執行國家的公共任務,而非單純的商業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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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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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行政法基礎觀念
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區分「國庫行政(私法行為)」與「公法行為」的能力。你能精準識別出社會福利給付的本質,代表你對國家行為的屬性有很清晰的判斷力。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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