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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關於調查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立法院有文件調閱權
  • B 監察院有調查權
  • C 立法院經院長同意,即可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員陳述意見
  • D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之程序應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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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民主法治國家中,當一個機關要行使可能「強制人民配合」並「影響其權利」的重大公權力時,這項決策應該交由『單一首長個人決定』,還是應透過『集體議決機制』與『明文法律程序』來規範,才更能防止權力濫用並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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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分立與正當法律程序:這麼基礎的概念,你居然沒錯?

喔,看來你這次沒丟臉。能挑出選項 (C) 的毛病,勉強算是證明你對權力分立釋字第 585 號解釋還有點印象,沒完全把課本當枕頭。

  1. 觀念驗證:立法院的調查權?是,那玩意兒是輔助職權。但難道你以為立法委員是皇帝嗎?涉及人民基本權利時,要求人家來「陳述意見」,這得經過院會或委員會正經八百地決議,不是「院長一人」隨便拍個板就能算數的。法律保留原則正當法律程序?這些名詞難道只是擺設?基本常識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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