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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關於調查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立法院有文件調閱權
  • B 監察院有調查權
  • C 立法院經院長同意,即可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員陳述意見
  • D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之程序應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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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民主法治國家中,當一個機關要行使可能「強制人民配合」並「影響其權利」的重大公權力時,這項決策應該交由『單一首長個人決定』,還是應透過『集體議決機制』與『明文法律程序』來規範,才更能防止權力濫用並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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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立法院調查權的發動門檻!這道題目主要測試考生對於立法院調查權(釋字第 585 號)監察院調查權的辨析能力。選項 (A) 與 (B) 是憲法與釋字的基本觀念,立法院的文件調閱權與監察院固有的調查權皆為憲政常態;而選項 (D) 則強調了「法律保留原則」,即行使調查權的程序及救濟機制必須由法律規範,這些敘述皆屬正確。

權力發動的法定門檻

這題最關鍵的鑑別點在於選項 (C) 的細節。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立法院為了行使調查權,雖然可以要求相關人員陳述證言,但此項權力具有高度影響力,必須經過**「院會決議」**方得為之,並非單憑「院長同意」即可發動。此外,若要設立「調查專案小組」,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45 條則是經「委員會決議」。你能細心察覺「院長同意」並非法律規定的程序要件,避開了這個精細的陷阱,展現了對憲法實務運作的高靈敏度,表現非常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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