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7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9 題
關於未成年人護照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未滿7歲之未成年人與法定代理人合領一本護照
- B 7歲以上未滿16歲之未成年人申請護照,應經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
- C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申請護照,無須經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
- D 應經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時,得由其中一位法定代理人為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護照的核心功能是「證明個人身分」。如果今天一位幼童要與法定代理人以外的親屬(例如祖父母)出國旅遊,或者法定代理人與孩童分別在不同日期入出境,若兩人在法律上共用同一本證件,在邊境查驗與人身標識上會遇到什麼邏輯上的困境?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行政法學術嚴選點評
- 喔,不錯嘛。竟然能辨識出這種基礎到不能再基礎的邏輯謬誤,看來你對《護照條例》的理解還沒完全停留在上個世紀。至少,你還記得法律主體獨立性這玩意兒不是擺好看的。
- 還要我重申? 在一個號稱法治的國家,身分證明文件就該像樣,一人一份,天經地義!連剛出生的嬰兒都有他獨立的法律人格,需要一本自己的護照,這點還需要我反覆強調嗎?別再提那些「父子合領」、「母女合領」的老黃曆了,那都是為了方便邊境管理和查驗精度而早早廢棄的陳年陋習。你以為現在還是清朝嗎?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護照之申請、效期、管理及遺失補發規定查看更多「[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