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19 題
關於考試院職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掌理公務人員考試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 B 掌理公務人員銓敘、保障法制及執行事項
- C 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法制事項
- D 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指揮監督之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我們國家的「五權分立」架構下,如果兩個機關分屬於不同的「院」(例如行政院與考試院),它們在法律地位上通常是「上下隸屬」還是「平等並行」的關係?再進一步想,一個專門負責「制定公平競爭規則」的機關,是否應該直接介入另一個「執行行政業務」機關的內部指揮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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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我國五權憲法下「考銓制度」與「行政組織」的權力界線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在公職考試中是區分程度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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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職掌與權限
💡 考試院掌理法制與考試,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屬平行關係。
| 比較維度 | 考試院 | VS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
| 隸屬關係 | 國家五院之一 | — | 隸屬行政院 |
| 核心職能 | 法制擬定、監督 | — | 行政執行、管理 |
| 兩者關係 | 與行政院平行互助 | — | 受行政院長指揮 |
💬兩者職權採「法制與執行分立」,無上下級指揮監督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