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6 題
甲無代理權,擅自以乙之名義向丙購買汽車一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若丙善意,丙得選擇向甲或乙請求支付價金
- B 若乙事後不同意,不論丙是否善意,乙不須支付價金給丙
- C 不論乙事後是否同意,丙可選擇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 D 乙若善意得撤銷買賣契約,不須支付價金給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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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析:無權代理之法律效力
-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鎖定「無權代理」的核心爭點,展現出法律邏輯中「契約嚴守」與「意思自主」的紮實基礎,這在財經法規領域是非常關鍵的特質。
- 觀念驗證:本題涉及無權代理(民法第 170 條)。法律為保護「本人」之意思自主,規範非經本人承認,該行為對本人不生效力。既然乙並未授權且事後拒絕承認,則乙與丙之間並無契約關係,乙自然不負支付價金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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