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7年
[智慧財產行政] 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第 一 題
一、化學肥料普遍使用於蔬菜的栽種過程,造成市面上的蔬菜經常帶有可能會危害健康的過量硝酸鹽,因此各國研究此一問題的農業專家,多年來陸續發明了多項降低蔬菜硝酸鹽的方法。其後,甲經實驗發現,不同於先前的方法,若控制特定化學元素和微量元素等養分的供給,則可減少化學肥料的使用,同時將蔬菜的硝酸鹽含量控制在一定數值之下。甲以其研究成果取得「培育低硝酸鹽蔬菜方法」的方法專利之後,發現乙於一電子商務網站的線上商店,販賣低硝酸鹽蔬菜。甲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乙販賣的低硝酸鹽蔬菜,在栽培過程中必然侵害其「培育低硝酸鹽蔬菜方法」的方法專利。試問:此案的舉證責任應如何分配?應由甲證明乙的蔬菜栽培過程已侵害其方法專利,或由乙證明其栽培過程並未侵害甲的方法專利?請依專利法規定詳細說明。(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方法專利侵權的舉證責任,應立即聯想「專利法第136條的舉證責任倒置(推定)」。解題關鍵在於檢驗適用要件:該方法製成之物是否為「申請專利前國內外未見者(新物)」。接著從題幹「各國專家多年來陸續發明多項降低蔬菜硝酸鹽的方法」中敏銳察覺,該物品並非新物,故不適用舉證責任倒置,需回歸一般舉證責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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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 方法專利侵權訴訟中,舉證責任倒置(推定)之適用要件,以及系爭物品非屬「國內外未見之新物」時的舉證責任分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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