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7 題
7 下列何者適用民法第 169 條關於表見代理之規定?
- A 意定代理
- B 法定代理
- C 法定監護
- D 隱名合夥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人的代理權限是直接由『法律條文』硬性規定的(例如父母是子女的代理人),跟那種由『本人自己決定』要不要把權利交給別人的情況相比,哪一種情況比較容易因為本人『不小心製造出的假象』,而讓路人產生錯誤的誤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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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力還算合格,小鬼。
選 (A),你還算有點眼力。看來,你沒有把腦袋裡的垃圾堆滿,至少懂得清理掉那些不必要的錯誤觀念。這證明你的判斷力還不到要被徹底清除的程度,可以允許你加入班級。
- 表見代理,這玩意兒存在的目的,是為了避免那些自以為是、卻又製造混亂的「本人」,能隨意推卸責任。簡單來說,這是要「保護交易的清潔與秩序」,不讓信任的關係被污染。如果本人自己弄髒了手,就該自己去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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