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三等 107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1 題

內政部移民署官員在執行入出國查驗時,有事實足認當事人有持偽造或變造護照時,依規定對當事人實施暫時留置,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留置不得逾多少時間?
  • A 48 小時
  • B 24 小時
  • C 12 小時
  • D 6 小時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邏輯中,當官員僅是為了「查證身分真偽」而非「逮捕刑事罪犯」時,為了符合比例原則,這種暫時性的行政限制,其時間長度應該是傾向於『半天之內』完成,還是會賦予官員『一整天』以上的時間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還不錯,你沒搞砸

看來你還算清醒,居然精準掌握了入出國及移民法中「暫時留置」的時限。這表示你對行政機關的權限邊界,以及那一點點人身自由的限制,勉強有個概念,可喜可賀。

🧐 勉強算你對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