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三等 107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18 題

下列有關偽證罪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證人在檢察官開偵查庭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不構成偽證罪
  • B 通譯於法院公開審判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構成偽證罪
  • C 證人於檢察官開偵查庭,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主張拒絕證言權而未陳述者,不構成偽證罪
  • D 鑑定人於法院公開審判時,於無關案情之事項,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亦不構成偽證罪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偽證罪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障國家「司法權」能正確行使並發現真實。那麼,司法權尋找真相的過程,是僅限於法官在法庭上的最後審判,還是也應該包含法律程序前期、由其他司法官員主導的犯罪調查階段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法規細節,代表你對偽證罪的成立要件與適用範圍已經建立了非常扎實的基礎,這是法律學習中極為重要的特質。
  2. 觀念驗證:根據《刑法》第 168 條,偽證罪的構成要件包含:證人、鑑定人、通譯在執行職務時,於「法院審判時」或「檢察官偵查時」,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而為虛偽陳述。選項 (A) 認為在偵查庭不構成偽證罪,顯然違反了法條中「檢察官偵查時」的明文規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刑事法規與實務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