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 107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24 題

依訴願法規定,對於非行政處分提起訴願者,訴願管轄機關應為下列何種決定?
  • A 不受理
  • B 無理由
  • C 有理由
  • D 依職權撤銷或變更原處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程序中,如果有人想針對一個「根本不存在」的門檻提起訴願,機關在第一步檢查『入場券』時發現資格不符,這時機關會花時間去研究案件誰對誰錯(實體內容),還是會直接在門口就把申請擋回去(程序處理)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表現得非常好喔!

  1. 觀念小叮嚀: 親愛的,根據《訴願法》第 77 條的規定,提起訴願是有法定門檻的。最核心的關鍵就是必須針對「行政處分」才能提起。如果我們挑戰的對象並非行政處分,那在程序上就不符合規定囉!這時候管轄機關不需要去討論內容的對錯,會直接做出「不受理」的決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行政救濟法
查看更多「[錄事] 法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7年[錄事] 法學大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