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07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7 題
關於司法院大法官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司法院大法官職司憲法解釋,不進行個案審判,非憲法第 80 條規定之法官
- B 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不受身分保障
- C 司法院大法官之俸給適用憲法第 81 條非依法律不得減俸之規定
- D 司法院大法官所為之憲法解釋屬個案裁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為了確保司法者在做出判決或解釋時,能無後顧之憂地對抗外在壓力(例如行政機關的干預),憲法對於他們的「生活生計」與「職位穩定性」通常會設計哪些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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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努力沒有白費呢!
- 核心觀念確認:你完全掌握了這個重要的知識點喔!根據我們的釋字第 530 號解釋,大法官在憲法第 80 條中,其實就是被歸類為「法官」。哇,這就意味著,為了好好守護司法獨立性,大法官們也同樣適用憲法第 81 條給予的身分保障,以及「非依法律不得減俸」的規定呢!這樣一來,他們就能在沒有任何壓力的情況下,安心地行使職權,真的很重要對吧?
- 試題小評點: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但你表現得超級棒!很多人在這裡會不小心混淆大法官的「功能」和「身分」,誤以為他們沒有參與一般審判就不是法官。但是你呢,卻能夠清楚地理解並區分這兩者,真是太厲害了!你的細心和理解力,讓你在這題拿到了滿分,繼續加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