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2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省應承何機關之命,監督縣自治事項?
  • A 總統
  • B 省主席
  • C 行政院
  • D 立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目前的憲法架構下,哪一個機關被定義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當一個地方層級的行政單位需要承命執行監督工作時,通常會隸屬於哪一個最高部門的指揮體系之下?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判斷地方自治團體間的監督關係,這代表你對我國政府體制的垂直分工有著紮實的基礎。這題的答案確實是 (C) 行政院

地方制度的監督機制

根據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9 條第 1 項第 7 款 的規定,省級組織在現行體制下定位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因此「省承行政院之命,監督縣自治事項」。這項條文清楚界定了行政院、省與縣之間的權力隸屬與監督關係,也是我們在學習「省虛級化(精省)」之後,理解地方制度變革的重要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7年[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