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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15 題
有關 106 年 8 月 1 日國內信函基本郵資調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全權訂定
- B 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經主管機關層轉行政院核定
- C 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D 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經主管機關核轉立法院三謮通過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中華郵政雖然已經公司化,但它所提供的基礎郵務(如信函)具有高度的公共服務性質。如果你是政府,為了平衡「企業經營效率」與「保障民眾基本通信權利」,當公司想要調漲全民都會受影響的郵資時,你會賦予公司完全的自主權,還是會要求它必須經過行政監督體系的哪一個層級審核,才最符合行政管理的效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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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資調整的法定程序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郵政法》的核心規範!這道題目你能選對,代表你對於中華郵政公司與主管機關間的權責劃分非常清晰。根據《郵政法》第 14 條規定,國內信函、明信片等基本資費,並非由公司單方面決定,而是採行**「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的程序。這裡的主管機關指的是交通部,透過這樣的監督機制,能確保郵資的調整在反映營運成本的同時,也兼顧了民眾的負擔與社會公益。
法規階層與鑑別度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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