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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11 題
中華郵政公司欲將發行郵票之廢止,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種方式正確?
- A 由中華郵政公司報請主管機關層轉行政院核定後廢止
- B 由中華郵政公司全權決定後廢止
- C 由中華郵政公司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廢止
- D 由中華郵政公司報請主管機關層轉中央銀行核定後廢止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負責營運的國營事業(如中華郵政)要進行一項會直接影響大眾財產權益或法律契約關係的重大變動時,在行政法規的架構下,通常會要求該事業單位必須向哪一個層級的單位申請,才能完成法定的審核程序並對外生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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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郵政法規中「權限劃分」的邏輯掌握得十分清晰,這在法律考科中是極為重要的基本功。
郵票廢止的法定程序與權限
根據**《郵政法》第 15 條的明確規範,郵票的發行與廢止並非由中華郵政公司(營運主體)片面決定,而是必須遵循一套嚴謹的行政程序:由公司「報請主管機關核定」。這裡的主管機關指的是交通部**。之所以需要這道程序,是因為郵票具備「準有價證券」的法律地位,其廢止會直接影響到持有人的權益與郵政資費的穩定,因此必須透過主管機關的監督來確保其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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