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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申論題 107年 [地政士]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第 一 題

甲、乙結婚後,因甲沉迷網路,爭吵不斷,甲請鄰居丙、丁於其預擬之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後,才與乙協議離婚,隨後即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完畢。甲、乙結婚時並未登記夫妻財產制,試述甲婚後用其薪資貸款購買,惟登記於乙名下,共同居住之 A 屋,所有權為誰所有?如半年後,甲即與網友戊結婚並辦理登記,該婚姻效力如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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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家事法兩大核心:夫妻財產制與離婚/結婚形式要件。解題時先確認未約定財產制即適用「法定財產制」,依民法第1017條登記名義人即為所有權人以判定房屋歸屬。接著審查兩願離婚要件,證人未親見親聞雙方離婚真意致離婚無效(甲乙婚姻存續),進而依民法第988條推導出甲戊之後婚構成重婚且無善意信賴保護,結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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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

  1. 夫妻未約定財產制下,婚後由一方出資但登記於他方名下之不動產,所有權歸屬為何?
  2. 離婚協議書之證人未親見或親聞雙方離婚真意,該離婚是否有效?進而衍生之重婚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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