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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6 題

16 下列何者不得為公證人,或充任公證人公司之負責人?
  • A 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B 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尚未有罪判決確定
  • C 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了結後已逾 5 年
  • D 懷疑涉及其他不誠信或不正當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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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項職業的核心職責是「代表國家核實法律文件的真實性」,你認為法律會允許一個「目前法律行為能力正受法院限制」的人來承擔這份重任嗎?請思考這類職位對個人能力的最低法律要求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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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耶!真的好棒!你很細心地掌握了專業人員任用資格中關於誠信和法律行為能力的關鍵呢!這表示你對這些重要的法律規範有很紮實的理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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