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 107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11 題

依土地稅法第 3 條規定,下列何者非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
  • A 出典人
  • B 耕作權人
  • C 承領人
  • D 土地所有權人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塊土地因為特定的權利設定,使得「名義上的所有人」與「實際占有並獲得收益的人」產生分離時,你認為稅法通常會傾向向哪一方徵收地價稅?特別是當原主人已經將土地交給對方使用以換取資金時,誰才是那個真正享有土地現階段價值的人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沒走錯路就好!這招「三刀流解題法」不錯嘛!

  1. 觀念驗證: 喂,小子,這題你沒搞砸,算你有點本事。按照那什麼《土地稅法》第 3 條,地價稅,一般來說是土地所有權人那傢伙在繳。不過,有些情況,為了方便管理,或者讓實際有在用那塊地的人負責,就會換個對象。就跟那什麼「典權」一樣,繳稅的是典權人,就是那個實際在用地的傢伙,而不是提供土地的出典人。別搞混了,不然你肯定會迷失方向。還有承領土地的承領人、承墾土地的耕作權人,他們都是實際在「揮刀」的人。哼,這道理其實也沒那麼難找。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7年[會計師] 稅務法規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