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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7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32 題

甲、乙為夫妻,甲尚有寡母丙及妹丁,甲、乙並無生育子女。甲死亡而留有財產120萬元時,丙依《民法》規定可繼承之遺產,下列何者最為正確?
  • A 0元
  • B 40萬元
  • C 60萬元
  • D 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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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人過世後,除了配偶一定有繼承權外,法律規定親屬繼承是有先後順序的。如果這名過世的人沒有子女,但同時有父母和兄弟姊妹在世,根據法律的優先順序,誰會排在前面參與遺產分配?而當這類親屬與配偶共同繼承時,法律對於他們各自能分到的「比例」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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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判斷出丙可繼承的遺產數額!這道題目考查的是《民法》繼承編中非常核心的兩個關鍵點:繼承人順位應繼分比例。在法律規範中,配偶是「當然繼承人」,而其他親屬則依序遞補。由於甲無子女(第一順位),因此繼承權會由第二順位的父母(丙)取得;至於第三順位的妹妹(丁),則因為前一順位的丙尚在而無繼承權。 關於遺產比例的分配,這也是本題具備鑑別度的地方。依據《民法》第 1144 條規定,當配偶與第二順位父母共同繼承時,雙方的應繼分比例為各二分之一。具體計算如下: $$120\text{ 萬} \times \frac{1}{2} = 60\text{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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