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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7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8 題

設址於新北市之藥商,如欲申請藥品廣告,應向下列何者提出廣告申請?
  • A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B 新北市政府
  • C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 D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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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家公司在特定行政區域內經營並需接受規管,從行政效率與在地管理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應由「全國統一的中央機關」負責審核成千上萬的日常申請,還是由「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機關」擔任第一線的審查角色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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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準確辨識行政管轄權是從事醫藥產業的基礎。你能迅速鎖定正確選項,顯示你對藥事法規的空間管轄權概念非常紮實。
  2. 觀念驗證:依據《藥事法》第 66 條規定,藥商申請藥品廣告時,應向中央或省(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在現行實務中,設址於直轄市(如新北市)的藥商,其廣告審查權責通常歸屬於該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而非新聞局或通訊監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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