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6 題
下列何者可以從事兒童或少年的收出養媒合服務?
- A 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私立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
- B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
- C 經立案核可的公私立幼兒園
- D 家事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若要促成一段收養關係,除了法律裁定外,誰最了解孩子的生活需求,且具備『專業照顧場域』與『政府許可執照』來長期陪伴並尋找適合的家庭?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規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收出養媒合是高度專業且受嚴格規管的業務。公私立兒少安置機構或財團法人,在獲得主管機關許可後,方可擔任媒合窗口。這能確保服務的公益性,避免收養商品化。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學生常誤選社會局(主管機關)或法院(裁定機關),但實務上的「媒合服務」是由受委託或許可的執行單位負責。你能精準區分「行政監督」與「實務執行」的差異,表現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