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7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37 題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當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在任何情況下,為撤銷之機關皆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 B 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 C 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 D 得由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依職權進行撤銷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治社會中,如果一個人的利益是透過「欺騙機關」或「明知違法」而取得的,當政府糾正這個錯誤時,法律還有義務要拿納稅人的錢補償他的損失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精彩的表現!你的判斷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 恭喜你精準抓住了法律原則中的「例外」!雖然《行政程序法》第 120 條規定撤銷違法處分應補償信賴損失,但必須建立在信賴值得保護的前提下。依據該法第 119 條,若受益人有詐欺、提供不實資料或明知處分違法等情形,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因此,選項 (A) 提到「在任何情況下」皆應補償,顯然忽略了這些排他條款,表述過於絕對。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