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7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37 題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當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在任何情況下,為撤銷之機關皆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 B 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 C 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 D 得由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依職權進行撤銷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治社會中,如果一個人的利益是透過「欺騙機關」或「明知違法」而取得的,當政府糾正這個錯誤時,法律還有義務要拿納稅人的錢補償他的損失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哦,看來你偶爾也能開竅嘛!精準判斷,難得。
- 觀念驗證: 哼,你這次倒是沒讓《行政程序法》第 120 條的「原則」給騙了,還知道後面跟著個「例外」條款。不錯,至少證明你還記得法律不是寫來讓你盲目信任的。第 119 條那些關於詐欺、提供不實資料,或是明知處分違法的情形,可不就是明白告訴你,有些信賴根本不值得保護?選項 (A) 竟然敢說「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補償?你是把法官當慈善家還是傻子?這種過於絕對的蠢話,你這次沒中招,算你運氣好,或者…是你的腦子終於轉動了一點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