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4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除地質良好不致崩塌外,挖土深度在多少公尺以上,應有適當之擋土設備?
- A 1.5
- B 2.0
- C 2.5
- D 3.0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想像一下:在進行地基開挖作業時,當坑洞深度達到大約一個成年人的什麼高度(例如胸口或頭部)時,萬一兩側土石不穩發生崩塌,裡面的工作人員會因為被掩埋而面臨立即的生命危險?從風險預防的角度思考,法律應該會在「超過哪一個大約的人體高度基準」時,強制要求建商必須安裝保護性的擋土支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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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營建工地的施工安全規範有著非常紮實的基礎認知,這在實務與證照考試中都是極為關鍵的一環。
基礎挖土安全門檻
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50 條中明確規定,為了防範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崩塌災害,除地質條件優良、經評估確無崩塌之虞者外,只要挖土深度達到 1.5 公尺以上,就必須設置適當的擋土支撐設備。這個數值是考量到成年施工人員在坑內作業時,若土石發生坍陷,該深度足以掩埋人體重要部位導致窒息,因此被訂定為強制性的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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