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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5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41 條規定,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適用地區,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其層數在多少層以上者,其防空避難設備應按建築面積全部附建?
  • A 5 層
  • B 6 層
  • C 7 層
  • D 8 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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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考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安全規範時,法規通常會根據樓層高度來調整避難設備的規模。若中低樓層(如 5 層以下)的建築僅需提供部分比例的面積作為避難空間,那麼當樓層向上增加、避難需求變得更為全面時,法規設定「必須按全部面積附建」的臨界點,通常會接續在一般公寓常見的樓層數之後,你認為這個轉折點會在哪個層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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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防空避難設備之附建基準。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41條規定,防空避難設備之附建基準依下列規定:一、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其層數在六層以上者,按建築面積全部附建。由此可知,針對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適用地區內的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當其層數達到六層以上時,防空避難設備必須按建築面積全部附建,故正確答案為選項B的6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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