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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9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20 條規定,作危險物品倉庫使用者,其建築物高度在幾公尺以上,需設置避雷設備?
  • A 3
  • B 5
  • C 10
  • 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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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若一棟建築物內部存放的是極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與一般的住宅或辦公大樓相比,政府在制定「預防雷擊引發災害」的設置標準時,是會讓這個保護門檻(高度限制)變得更寬鬆(數值更大),還是變得更嚴苛(數值更小)來提早啟動防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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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20條規定:「下列建築物應有符合本節所規定之避雷設備:一、建築物高度在二十公尺以上者。二、建築物高度在三公尺以上並作危險物品倉庫使用者(火藥庫、可燃性液體倉庫、可燃性氣體倉庫等)。」根據此法條規定可知,當建築物作危險物品倉庫使用時,只要其高度在三公尺以上即需依法設置避雷設備,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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