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41 題
41 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列舉相關自願就業人員,主管機關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並得發給津貼或補助金。下列何者非屬該條所明定之該等人員?
- A 初次尋職青年
- B 更生受保護人
- C 家庭暴力被害人
- D 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制定法律以扶助弱勢時,立法者通常會優先考量『社會邊緣化』或『長期面臨結構性歧視』的族群。若你身為立法者,你會將『所有刚畢業的年輕人』與『曾經入獄或受暴的社會弱勢』放在同一個法律範疇中給予強制性的救助補貼嗎?兩者的『弱勢性質』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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