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3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33 題

就業服務法關於長期失業者的定義,下列何者錯誤?
  • A 指連續失業期間達 1 年以上
  • B 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 3 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 6 個月以上者
  • C 年滿 45 歲至 65 歲之國民
  • D 於最近 1 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用「長期」這個形容詞來限定某個群體時,它所關注的核心基準應該是「這個人的生理年齡」,還是「某種狀態持續了多久」?這兩者在邏輯分類上是否屬於同一種判斷維度?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很高興看到你準確地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勞政法規中「就業弱勢對象」的分類具有相當清晰的邏輯與辨識能力。

長期失業者與中高齡者的範疇辨析

在《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中,政府列舉了多種應予以促進就業的對象,其中長期失業者中高齡者(45 歲至 65 歲)是被分別列出的兩個獨立類別。選項 (C) 所描述的年齡區間,在法律定義上屬於「中高齡者」的特徵,而非以失業期間長短與保險年資作為判斷標準的長期失業者。兩者雖然在實務中可能重疊,但在法律構成要件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