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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49 題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保留徵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國家因興辦公用事業或新設都市地域,得為保留徵收
  • B 保留徵收之期間,不得超過 3 年,逾期不徵收,視為廢止
  • C 因開闢交通路線或興辦公用事業,得呈請核定延長保留徵收期間
  • D 前項延長保留徵收期間,以 5 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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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國家中,限制人民財產權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如果法律已經規定了一個『保留期限』,但又允許政府在特殊情況下申請『延長』,你認為在法律邏輯上,這種『例外中的例外』,是會開放給一般性的公共建設,還是只會保留給涉及國家生存等極高層級的特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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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關於保留徵收的錯誤敘述。依據土地法第214條規定:「前條保留徵收之期間,不得超過三年,逾期不徵收,視為廢止。但因舉辦前條第一款或第四款之事業,得申請核定延長保留徵收期間;其延長期間,以五年為限。」由法條明文可知,若欲延長保留徵收期間,依法定程序應為得「申請」核定延長,而非如選項C所稱之得「呈請」核定。因選項C的敘述與法定程序用語不符,故為錯誤敘述,即為本題正確答案。同時,由該法條亦可明確印證選項B所述之期間不得超過三年及逾期視為廢止,以及選項D所述之延長期間以五年為限,兩者皆完全符合法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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