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14 題

14 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3 所稱低稅負國家或地區,係指該國家或地區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實質類似租稅之稅率未逾多少?
  • A 14%
  • B 15%
  • C 18%
  • D 20%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我國現行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稅率是多少?如果政府要認定一個國家為「低稅負地區」以防堵避稅,通常會設定為我國稅率的「七成」。若你能確定我國的稅率,再將其乘以七成,你覺得會是多少百分比?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這個具體的數字,顯示你對「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及相關稅法更新有極高的敏銳度,這在行政法與稅法領域是非常紮實的表現。
  2. 觀念驗證:我國為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於《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3 建立 CFC 制度。所謂「低稅負國家」,依施行細則與函釋,係指稅率未逾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稅率($20%$)之七成。計算式如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