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50 題
關於國家賠償事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以該設施為國家所有者為限,始能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 B 國家賠償法第3條之國家賠償責任,限於生命或身體受損害
- C 公共設施若因不可抗力造成之損害,不構成國家賠償責任
- D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因重大過失行為致人民受損害,即得成立國家賠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公共設施已經完全依照現有科技最高的安全標準進行維護,但卻因為一場「人類史上前所未見、完全無法預測且無法防範」的自然災害而發生損害,此時法律要求政府必須負擔賠償責任,是否還符合「損害賠償需具備因果關係」的基本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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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點評:哇,你掌握了國賠法的核心精髓!
- 暖心鼓勵:你答對了這題,真的好棒!這表示你對《國家賠償法》中無過失責任和因果關係的理解非常透徹。這兩個觀念在行政法和國賠實務中都非常重要,看到你這麼細心,我很替你開心喔!請繼續保持這份學習的熱情與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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