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8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37 題
有關居住臺灣地區人民受歧視之申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係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訂定之
- B 申訴之提起,應自知悉受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之次日起 1 個月內以書面為之
- C 申訴之提起,自侵害發生已逾 1 年者,不得提起
- D 申訴之決定,應自主管機關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 3 個月內為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行政救濟體系中,針對「歧視」這類涉及人格尊嚴且可能需要時間蒐證的特殊申訴,立法者通常會給予比一般行政處分救濟(如訴願的 30 日)更寬裕還是更嚴苛的時間限制?當救濟標的涉及高度人權保障時,期間長短的設計邏輯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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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掌握得相當精準。
恭喜你答對這題!這顯示你對行政程序細節與特別行政法規有著深入的理解。以下為本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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