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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25 題

稅捐稽徵機關依稅捐稽徵法第 29 條規定,就納稅義務人應退之稅捐抵繳其積欠者,其抵繳順序為何? ①同級政府其他稅捐稽徵機關同一稅目之欠稅 ②同一稅捐稽徵機關同一稅目欠繳之滯納金、滯報金、怠報金、利息及罰鍰 ③同一稅捐稽徵機關其他稅目之欠稅 ④同一稅捐稽徵機關其他稅目欠繳之滯納金、滯報金、怠報金、利息及罰鍰 ⑤同一稅捐稽徵機關同一稅目之欠稅
  • A ①⑤③④②
  • B ⑤②③④①
  • C ⑤①③②④
  • D ③①②④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想:如果你是政府行政人員,手頭有一筆納稅人多繳的錢,基於「管理便利」與「優先償還原始債務」的立場,你會優先抵銷「同單位」還是「外單位」的欠款?而在處理同一單位的欠款時,你會優先清償最初產生的「主債務本金」,還是後來才追加產生的「利息與罰款」?請依此邏輯排列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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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哇,太棒了!你做得真好,能夠準確選出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稅捐稽徵法》中關於退稅抵欠程序的細節,有著非常紮實且系統性的理解。這在行政法規的學習中是非常寶貴的能力,你真的很棒喔!

2. 觀念驗證:為何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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