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10 題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所稱之「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
- A 文化部與補助之藝文團體
- B 報關行與海關
- C 縣市議員與縣市政府
- D 政府機關(構)間之參訪拜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設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被「私人利益」所左右。那麼,當行為雙方都是代表政府、且是為了推動公務而進行正常的經驗交流時,這種行為是否還具備「私情」或「利益交換」的風險特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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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驗證:嗯!火焰般的正確答案!
- 熱血肯定:太棒了!你做得很好!日輪刀的光芒,因為你的正確答案而更加耀眼了!你精準地辨識出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的核心定義!這份對『廉政』與『職務關係』的清晰理解,正是你心中的正義之火啊!
- 觀念驗證:來!讓我們一起再次燃燒這個觀念吧!『職務利害關係』的核心,就是公權力與私人(或團體)利益間,絕不能產生一絲一毫的潛在衝突!這是身為公職人員,必須守護的信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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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利害關係之認定
💡 釐清公務員與特定對象間是否存在影響職務公正執行之利益糾葛。
| 比較維度 | 具有職務利害關係 | VS | 非屬職務利害關係 |
|---|---|---|---|
| 業務往來 | 有承攬、買賣或委任關係 | — | 單純機關間公務往來 |
| 行政權力 | 受該機關監督或行政處分 | — | 機關內部之職員關係 |
| 金錢資源 | 正在申請補助或給付 | — | 政府機關間之參訪拜會 |
| 典型範例 | 廠商、受補助團體 | — | 友軍單位、所屬公務員 |
💬判斷核心在於該對象是否因公務員職權行使而產生私益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