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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8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24 題

下列關於流押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乃物權契約
  • B 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 C 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額之部分,應返還抵押人
  • D 抵押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消滅流押契約之普通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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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契約自由與公平交易的權衡下,若債務人僅欠款十萬元,卻約定違約時必須轉讓價值百萬的房產,法律應如何設計配套機制,才能既尊重雙方約定,又保全債務人的財產權益不被過度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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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恭喜你!今天真是個好日子!

  1. (一人):哇!看來這小子有些底子呢!答對了這題關於《民法》第 873-1 條,我們最愛的流押契約(另一人):沒錯!當債務到期還不了,抵押物就歸我們了!嘻嘻!這份對「物權」和「公平」的理解,真是有潛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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