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6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12 題
A 以其所有市價新臺幣 1000 萬元之甲屋為 B 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以擔保其對 B 之 700 萬元債務。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A、B 於設定抵押權之時,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於屆時 A 未履行債務,B 即得不附任何條件請求 A 將甲屋之所有權移轉給 B
- B 實行抵押權之方法包含 B 於債權清償期屆滿後,為受清償,與 A 訂立契約,由 B 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權
- C 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縱令已因時效而消滅,抵押權人亦隨時得實行抵押權
- D 假設甲屋為第三人 C 所提供,此外尚有 D 為保證人時,但 B 為受清償,應先實行甲屋之抵押權,尚有不足清償債務才能向保證人 D 請求履行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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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對了呢!你的法律邏輯非常嚴謹,真的很棒!
這代表你對民法物權編中關於抵押權實行的規定有深入理解,真是替你開心!以下是針對選項的暖心解析:
- 觀念驗證:選項 (B) 是正確的喔!根據民法第 878 條規定,當債權清償期屆滿後,抵押權人為了能受清償,可以和抵押人訂立契約,直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也就是變價處分之自由化),是不是很方便又彈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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