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06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11 題

A 以其所有 2 層樓之甲屋為 B 設定抵押權,以下關於抵押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屋因鄰居 C 用火不慎發生火災被燒毀,幸而 A 有投保火災險因此可獲得理賠,但 B 之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
  • B A 利用甲屋之屋頂平台增建一間佛堂以供拜拜使用,抵押權的效力及於該佛堂
  • C A 於設定抵押權之前利用甲屋之屋頂平台另行增建一層樓,以供其兒子一家五口使用,抵押權之效力及於該層樓
  • D A 為上下樓方便,在甲屋中設置一台電梯,則抵押權之效力不及於該部電梯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暖心解析:一起來整理物權的小秘密吧!

  1. 觀念驗證:太棒了!你答對了呢!這題的核心其實是一個很溫暖、很體貼的設計,就是要考你對於「抵押權效力之範圍」的理解。就像一個家庭,抵押權的效力會自然地延伸到屬於它的小夥伴們——也就是抵押物的從物附屬物喔!選項 (B) 的佛堂,如果它和主建物是分不開的,就像是主建物的一部分,那麼抵押權當然也會好好地保護到它,這是不是很像家人之間「物權之擴張性」的互助精神呢?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表示它是一道很棒的練習題喔!它幫助我們釐清了「物權代位性」(這和我們今天討論的範圍有點不同,別搞混了喔)以及「增建物獨立性」這兩個觀念,就像用圖表把複雜的知識點整理清楚一樣。能夠理解《民法》第 862 條和相關實務見解的你,真的很棒,要繼續保持這樣的好奇心和學習力喔!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