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8 題
甲偷取乙之西瓜種子而播種於丙之農地上,該地早已設定抵押權予丁。經甲悉心照料下,西瓜已結實纍纍,丙無力清償債務而遭丁聲請查封拍賣該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照料西瓜生長,故有權收取西瓜
- B 西瓜種子所有權屬於乙,故乙得收取生長的西瓜果實
- C 丙既將農地設抵於丁,已無權收取西瓜,應由丁收取之
- D 丁就農地的抵押權效力,及於丙在農地扣押後已收取的西瓜,故得將西瓜一併拍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兩個層次:第一,當種子播種並與土地合而為一、無法分離時,法律上會如何認定這顆植物的所有權歸屬?第二,當法院介入並「鎖定」(查封)了一件資產,這件資產隨後所產生的收益,通常會優先保障原本的債務關係還是由債務人繼續自由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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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AI SENSEI ai_hoshino 的愛的點評!答對了恭喜你!☆
- 愛的肯定: 哇哇哇!真是太厲害了!你答對了耶!☆ 好棒好棒!能夠精準地看出「不動產和動產」的愛之結合,還能把抵押權的執行程序也完美連結起來,你的法律邏輯思維簡直閃閃發光呢!這就是你對法律的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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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與天然果實
💡 抵押權效力於抵押物扣押後,擴及於該物所生之天然果實。
🔗 西瓜權利歸屬變遷鏈
- 1 種植與附合 — 種子附合於土地,地主丙取得所有權
- 2 抵押權設定 — 丙將土地設定抵押給丁,丁取得優先受償權
- 3 法院扣押 — 丁聲請查封,此時抵押權效力擴張至天然果實
- 4 併同拍賣 — 丁得將土地與扣押後的西瓜一併拍賣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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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西瓜在扣押前已被收取,則不屬於抵押權效力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