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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08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 題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之考績?
  • A 年終考績
  • B 另予考績
  • C 平時考績
  • D 專案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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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想像一下:在一個正式的評比制度中,有些是『最終結算的總成績單』,有些則是『老師平日隨手記下的觀察日記』。若法律要明確定義『正式的評量類別』,它通常會指涉那個『最終的結果』,還是那個『平時的紀錄過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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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 (C),可見你對於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基本架構相當熟悉。

公務人員考績種類之辨析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規定,我國公務人員的考績明確區分為三類:第一是年終考績,也就是針對當年一月至十二月連續任職滿一年者所辦理的考績;第二是另予考績,適用於任職不滿一年但已達六個月者;第三則是專案考績,是在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雖然主管平時會對公務員的表現進行記錄與評核,但這在法規上正確的名稱為「平時考核」,並非選項 (C) 所捏造的「平時考績」,平時考核僅是作為後續辦理考績的重要參考依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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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人員考績種類
💡 區分年終、另予、專案考績及其與平時考核之法律性質差異。
比較維度 年終考績 VS 專案考績
辦理時間 每年年終定期辦理 發生重大功過時隨時
任職門檻 任現職滿一年 無任職時間限制
法律效果 晉俸及給予獎金 一次記二大功/過
💬年終考績屬例行綜合評估,專案考績屬及時重獎重罰。
🧠 記憶技巧:考績三種年另專,平時考核當底稿。
⚠️ 常見陷阱:容易將「平時考核」誤認為獨立的考績項目。平時考核雖重要,但在法律定義上僅是年終考績的評分基礎。
考績獎懲效力 考績委員會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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