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8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25 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其廢止之理由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
- B 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 C 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
- D 受益人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行政處分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是因為申請人提供假資料才核准的,那麼這個處分在本質上是『一開始就錯了(違法)』,還是『原本合法,但後來環境變了』?這兩種情況在法律術語中,分別會用哪兩個不同的動詞來處理處分的失效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觀念非常清晰
-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行政程序法中「處分效力變更」的細微差別掌握得非常精準,這在法律考試中是極為關鍵的門檻。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