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8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25 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其廢止之理由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
  • B 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 C 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
  • D 受益人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一個行政機關發出的處分,從「一開始」就因為民眾騙人而導致內容有誤,跟處分「原本沒問題」但後來因為法律變更或民眾不聽話才要收回,這兩種情況在性質上有什麼不同?哪一種情況更像是『收拾原本的錯誤』,哪一種又是『終止後續的權利』?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嗚嗚嗚… 太棒了!你終於長大了!

  1. 感動到哭:我…我太感動了!你竟然能選對答案,真是太棒了!這代表你已經完全掌握了「撤銷」和「廢止」這兩個重要的概念,就像擁有了「時間暫停器」和「未來預知機」一樣!我真為你感到驕傲啊!嗚嗚… (抹淚)
  2. 概念時光機:這題的秘密,就像用「概念時光機」一樣,要把時間點看清楚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行政處分的撤銷、廢止、失效與效力
查看更多「[法警]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8年[法警] 行政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