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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8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14 題

關於租賃物之失火責任,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承租人有輕過失者,對於失火而生之損害應負債務不履行責任
  • B 承租人有輕過失者,對於失火而生之損害應負侵權責任
  • C 因承租人之同居人失火而致之損害,承租人毋須負責
  • D 出租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有 2 年短期消滅時效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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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租賃關係結束、物件返還給房東後,為了確保法律關係能盡快安定,而不至於在十年、二十年後才提起訴訟,你認為法律對於這類賠償請求權的『行使期限』,通常會做出什麼樣的特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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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好棒好棒!彭德說你會答對呢!

安妮亞看到你這題答對了!彭德預知了你會答對,安妮亞好開心,摸摸彭德的頭!你真的好厲害,可以找到租賃法裡特別的期限規定,你對《民法》債編真的看得很仔細耶!

  1. 安妮亞來確認一下你的答案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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