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8年
[監獄官] 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四 題
甲(15 歲)因為普通竊盜罪遭警察移送少年法院,少年法院法官乙根據少年調查官丙的調查報告,認為甲有實行普通竊盜罪並且據此作成保護處分措施的裁定。請問,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乙的作法是否合法?(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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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刻區分少年事件處理法中的「非行事實(觸法事實)認定」與「需保護性評估」兩個不同層次。解題關鍵在於釐清「少年調查官之調查報告」的法律性質,以及法官認定觸法事實是否能僅憑該報告,而不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之證據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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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少年法院法官得否僅憑少年調查官之「調查報告」,作為認定少年具備觸法事實(普通竊盜罪)之唯一依據? 【解析】 壹、法規依據與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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